刘文新同志任黔西南州委委员、常委、书记

06.08.2017  17:51

    日前,中共贵州省委决定:刘文新同志任黔西南州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贵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刘文新同志简历

    刘文新同志,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萍乡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2年7月至1985年8月在修文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学习;

    1985年8月至1989年3月任修文县马家桥中学教师;

    1989年3月至1990年12月任修文县司法局工作员、科员(其间:1990年8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1984年9月至1989年4月参加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学习);

    1990年12月至1993年9月任修文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3年9月至1995年11月任修文县法院工作员、审判员;

    1995年11月至1997年9月任修文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庭长;

    1997年9月至1999年5月任修文县法院副院长(1998年10月明确为正科级);

    1999年5月至2000年11月任修文县龙场镇党委书记(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0年11月至2001年2月任修文县委常委,龙场镇党委书记;

    2001年2月至2001年5月任修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年5月至2002年5月任修文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5月至2005年3月任共青团贵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5年3月至2005年9月任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

    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任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贵阳市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兼);

    2006年4月至2006年5月任贵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贵阳市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兼),南明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2006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南明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任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息烽县委书记(兼);

    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任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在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2年10月至2013年11月任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贵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4年1月起,任贵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7年2月当选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文新同志是共青团十五届中央委员,贵州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政协贵州省九届、十届委员,贵阳市八届、九届、十届市委委员,贵阳市八次、九次、十次党代会代表,贵阳市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 谢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