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团购”被拒开发票 可拨打12366举报
绘图/洪庆
消费后索取发票,本应是消费者的权利,但近日贵阳市民黄女士却在此事上碰了壁,商家以“团购消费”为由拒绝为她出具发票。记者调查发现,有类似经历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团购不开发票”俨然已成为团购消费的“潜规则”。
七成消费者曾被拒开发票
5月12日,贵阳市民黄女士和朋友聚餐,在团购网站美团网上以588元的价格团购了某家酸汤鱼店的10至12人餐。消费结束后,黄女士向商家索取消费发票,商家却以“团购不开发票”为由,拒绝开具发票。双方前后交涉过几次,商家仍态度强硬。
黄女士说,对于商家拒绝的理由,她表示十分不解,而她已数次遇到过这种情况了。
昨日,记者在街头展开随机调查发现,在10位有效网站团购消费者中,有7位曾向商家索取过发票,但都曾被拒绝;最终,只有两位数次争取后才索要到发票。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团购”、“拒开发票”等关键词发现,在全国范围内有不少网友关于“团购拒开发票”的帖子,其中,有2180篇相关新闻报道,各地团购都曾出现拒开发票的现象。据《齐鲁晚报》报道,5月11日,济南市民邱先生和朋友在一家饭店用团购消费,因索发票遭拒,被商家锁在店内。
拒开“有理”利润低,不挣钱
拒绝出具发票,商家何以如此“理直气壮”?昨日,记者拨通了黄女士所消费的酸汤鱼店电话。电话中,该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开发票是老板定下的规矩,“团购的折扣已经很低了,如果再开发票,这单生意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利润了,连成本也保不住。”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团购不开发票,这在餐饮店内十分普遍,“所有团购的店都一样,只有用现金消费的客人才开发票。”
随后,记者在美团上随机抽取了10家参与团购活动的餐饮企业进行咨询,其中,只有3家表示团购消费可以开发票,另外7家均答复:“团购消费不能开发票。”至于不开发票的理由,也与酸汤鱼店众口一词——“利润低,开不起”。
其中一家商家还给记者“出主意”:“团购的钱都是交给团购网站的,要开发票,也应该找网站开。”但记者相继拨打了美团网、百度糯米网、拉手网等团购网站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均告诉记者,网站不负责开发票,开发票应该与商家联系。若商家拒绝开发票,网站可替消费者与商家沟通。
地税局:团购也得“开发票”
消费者的钱已经花出去了,“发票”到底应不应该开,谁来开?
北京中银(贵州)律师事务所邹松律师告诉记者,在这些消费行为中,团购网站只是一个推广平台,负责为商家收取费用;但真正的纳税主体是商家,消费者索要发票,理所应当由商家开具。
至于商家口中的“低利润”,也不是拒开发票的理由。贵州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不管是现金消费还是团购消费,任何经营行为都要开具发票,“微利”、“利润低”等,均不能成为商家拒开发票的借口,“消费者有权索要消费凭证,商家也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省地税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以后若遇到有关索取发票难的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对商家所在地地税部门进行举报。
本报记者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