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扎实推进国企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国企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推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以来,全省国有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发挥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明确写入公司章程,促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
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过去,很多国企章程中关于党建工作只是简单沿用了公司法的有关表述,规定较为简单、笼统,说得不硬气。”省国资委党委党建处负责人说,“要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明确写入公司章程,不能含含糊糊,‘犹抱琵琶半遮面’。”
对着问题去,担起责任来。按照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的30项重点任务,贵州省逐项列出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采取分类分步推进的方式,督促指导全省国有企业把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机制保障等写入公司章程。
在不久前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贵州省机场集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在新修订的章程中,单设了“党组织建设”一章,第一句话就十分醒目——“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此外,“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等规定明确清晰……“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必须明确,明明白白写进章程,这样的表述也是本轮国企章程修订中的普遍做法”,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负责同志介绍。
为确保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落到实处,许多企业制定了更为详细、更具操作性的细化文件。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34家省属国有企业、125家市属国有企业、593家县属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推动党的建设融入企业中心工作
党建工作纳入章程不能停留在纸面上,而应渗透到国企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使党建真正融入企业中心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省级层面印发《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要求根据党章、公司法和中央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等内容,明确党委(党组)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织部分。
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对接,才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贵民集团在修订公司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党务工作机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这“七个明确”促进了集团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党建融入中心工作,但党组织不能直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在实际运行中,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做到既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确保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省国资委党委党建处负责同志强调。
党建工作进章程向二三级企业延伸
党建工作要求进章程,不仅在国企集团层面落地见效,对党的作用发挥较弱的国企二、三级公司,章程修订工作也要全面推进。目前,高速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已全部完成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工作,集团公司明文规定,新成立公司、ppp项目公司等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进章程”的相关要求。
“过去一些二、三级公司的决策,董事会是某种意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党委会开得不多,即使开党委会,也主要是讨论关于发展党员、基层组织建设等议题。”许多省属企业党群部门负责人都表示,“党建进章程后,企业重大决策,党委会必须是前置程序,党组织的地位明显提高。”
实践表明,通过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国企党组织的法定地位更加明确,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也更加清晰。国企党组织则应根据自身定位,聚精会神抓好本职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贵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