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杜绝“马路拉链” 年底出台PPP试点方案
华龙网7月28日18时30分讯(记者 周梦莹 实习生 徐俊贤)暴雨内涝、路面塌陷……这些“意外”与地下世界息息相关。今(28)日,重庆市规划局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专题会议,就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深入解读。记者了解到,我市正在试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并将于年底前研究出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投融资试点方案,引导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全市普查6.8万公里地下管线
城市地下管线可不只是水管、电缆这么简单。据介绍,它包括了城市规划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最直白的理解就是——暴雨内涝、管道爆炸、路面塌陷都与城市地下管线有关。
市规划局地理国情监测应用处处长陈华刚介绍道,目前我市正在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普查范围约有6.8万公里,其中主城区就有3.4万公里。
“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城市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陈华刚表示,全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5年内完成地下老旧管线改造 新建管线“一次到位”
据介绍,我市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线改造,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显著降低管网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并将加快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对于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
据悉,我市将根据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申报制度,对施工掘路总量进行控制,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杜绝“马路拉链”现象。
试点地下综合管廊 年底出台PPP投融资试点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目前正着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在地形较为平坦的都市功能拓展区、重要地段或管线密集区,结合实际情况,规划试点综合管廊,建成综合管廊的区域。”市规划局副局长张远表示,凡已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再另行规划管线位置,需下地的管线应在建成的综合管廊内敷设,2015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规划,规划应满足管线单位的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
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也将采用PPP模式。据介绍,我市将以特许经营权为基础,在2015年年底前研究出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投融资试点方案,引导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这也就意味着我市鼓励管线单位入股成立股份制公司,联合投资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或成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招标选择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模式要统筹考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行费用、投资回报和管线单位的使用成本,合理确定管廊租售价格标准。
市政基础设施未批先建? 严肃处罚
对于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市规划局副局长张远表示,对于未批先建的情况,之前主要以教育为主,而今后将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目前对主城区在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巡查中发现有一定数量的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张远解释道,未批先建很有可能造成项目落地难、实施矛盾大、成本大幅增高等问题,也会增加城市开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潜在矛盾冲突,影响城市空间的高效开发利用和各种功能设施的合理布局。
据悉,市规划局将对市政基础设施违法建设行为予以严格依法处理,并与投资、土地、建设、市政、审计等市政府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将违法建设行为严重的建设单位纳入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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