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 争取3年内覆盖率达到38%

28.07.2014  10:32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推进全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工作。

根据《意见》,阜阳市将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大力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着力构建分布均衡、结构合理、环境优美的城镇园林绿化体系,增强园林绿地“净化空气、涵养水源、美化环境、传承文化、防灾避险”等功能,推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三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到2017年,全市城镇将新增园林绿地2924万平方米以上、改造提升绿地835万平方米以上,新增街头绿地(游园)110个以上;阜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绿地率达到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重点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绿地率达到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阜城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初步形成科学的园林绿化建管养长效机制。到2020年,全市城镇园林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建设与自然环境、地域文化相得益彰,颍上、界首、临泉、阜南、太和建成特色鲜明的园林城市(县城),阜城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阜阳市将以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增加城镇绿量、建设城镇公园、强化道路绿化、整治水系绿化、加强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化、打造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10个方面为重点,着力推进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工作,改善城镇环境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在建设城镇公园方面,按照300米见绿地、500米见公(游)园的标准,建设改造公园绿地,加快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阜城老城区每年新增街头绿地(游园)10个以上,其他县(市)老城区每年新增街头绿地(游园)3个以上,重点镇应建有1座面积不小于2公顷的综合性公园绿地,公园内的绿地面积不得少于公园陆地总面积的65%。

在强化道路绿化方面,按照林荫路标准,重点建设改造城镇出入口和主要道路绿化,到2017年城镇主要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80%以上。在加强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化方面,积极推进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提升单位、居住小区绿地建管水平。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以补植增植乔木、花灌木为主,改造后的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小区应保持植物生长良好,无缺株断行,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种植比例合理,绿地率不低于30%。

市住建委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综合运用调查问卷、第三方评价、遥感监测等方式,定期对各县(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的重要依据。(阜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