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墙革通〔2015〕54号

04.02.2015  19:18

关于公布2014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性能指标检测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墙材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检测的通知》(黔建墙革通〔2014〕382号)的要求,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中心于2014年9月初至10月底对我省新型墙材产品分批次进行了质量大抽查,总合格率不到80%。从抽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新墙材生产企业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但仍有部分企业产品不合格。同时有一批企业以停产为托词或者失去联系来逃避抽检,这种忽视质量、对工程不负责任,不服从质量监管的情况必须得到纠正。为此,将抽查结果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应进一步提高生产及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进入工程建设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墙材企业的监督管理,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工程质监部门和监理单位应加强见证取样检测,确保合格产品应用于建筑工程。

三、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行整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2个月之内组织复检,此期间使用抽检不合格企业产品的建筑工程,不予返退墙革专项基金。

 

附件: 抽检不合格企业名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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