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军:大力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

22.02.2015  08:30

随着国家大力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定位和地位正在发生巨变,内在的动力在加速释放,外在的环境在不断优化,长江中游城市群自身的优势日益凸现,有可能成为全国首位城市连绵区,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将空前提升。我国经济将结束东、中、西部不平衡发展的初级阶段,顺利进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时代。客观地讲,要实现长江中游城市群跨越发展、融合发展,面临的困难仍然很多,比如,总体规模不大、中心城市偏弱、层级结构失衡、资源环境紧张、产业低效同构、城际交通滞后等。特别是长期以来,由于受行政区划、财政体制、税收激励等宏观因素的影响,长江中游城市群内商品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一些短缺要素的流动,如资金、人才、技术、市场准入、金融市场受到的限制更多,这些都阻碍了区域内生产要素市场的一体化进程,不利于区域之间的融合发展。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主导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的一些公共政策比较滞后;二是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有待优化。比如区域规划缺失、政策建构不足、制度建设滞后、区域治理缺位等。具体地讲,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要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构建长效机制为核心,加快创新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针对当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渠道较少、合作深度不够等突出问题,要更加重视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国务院可以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领导小组,比照“东北办”和“中部办”的做法,负责指导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拟订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社会一体化联动发展政策,协调四省与其他区域发展,组织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等。四省政府要建立一个制度化的协商对话机制,形成主要领导定期会晤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四省合作的重大战略,加强省际沟通,实现有效协调与联动。进一步健全长江中游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制定以下三个层面的协调机制框架,即长江中游城市群年度市长座谈会(决策层)、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协调层)和座谈会框架下的各专题组(执行层),协同推进重大合作项目。

(二)以形成统一要素市场为目标,主动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

在行政区划分割的状态下,大力培育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使企业突破行政区域的界限,重新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区域产业组织模式,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要素市场,并以市场共同发展为核心来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共同发展,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继续推进区域商贸网络的发展,加大商品交流的广度和深度;建立要素市场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快要素市场建设,尤其是金融、人才、技术、产权等大市场;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关联城市的合作与沟通,为区域内市场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三)以发展电子政务为楔入点,加快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信息系统建设的合作,共同开发建设综合性或专门的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加快电子商务、社会诚信门户等综合性和专业类网站的对接,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当前,在信息共享方面,要在健全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信息交换标准上下功夫。信息资源的标准是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先决条件,在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现有数据库及重要领域信息资源的标准规范编制,特别是对数据交换格式进行规范,最大限度地实现已有信息资源的共享。同时加快制定标准规范,以推进标准规范的广泛应用,结合长江中游城市群各方面的应用数据库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形成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为共享打下技术基础。

(四)以建设产业平台为重点,积极打造区域发展增长极。一方面,要围绕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企业集聚、资源共享、整体优化”的原则,提升现有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能力。同时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增强各类园区承载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科技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重点是加快资源共享平台、技术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交流合作平台等四大科技平台建设,允许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设立国家级的技术交易市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协作发展平台;加强四省会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与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合作,支持示范推广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四省会城市生产的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或整车产品;建立四省会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交流平台,加强四省会城市在示范运营、充电设施、政策补贴、运行机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联合推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光电子、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共同承担新兴产业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的风险。

(五)以推进文化旅游合作为先导,有序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进程。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涉及多地区、多部门的利益调整时,需要进行科学的“布局谋篇”。要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务求实效原则,按各行业、各领域区域协作的难易程度,从最易做的地方破题,抓好重点和切入点。现在,不宜进行过细的制造业分工规划,而应按照突出共同利益的原则,重点选择文化、信息、旅游、人力资源等领域,构筑区域合作的网络体系。比如说,长江中游城市群文化同源相近,但又异彩纷呈,形成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商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建筑文化、饮食文化。合肥要充分利用长江中游城市群多元文化交融的舞台,大力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体制的转型和文化设施的完善,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积极开展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联合举办各类“节、会、展”活动。再者,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也不能“一刀切”、“齐步走”,条件成熟的一些城市可先行动,进行双边或多边合作,先行探索,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