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在火电厂内查处一家无照、无证加油站

13.01.2015  01:50

               

 

本报讯    2015年元月7日,大方县公安、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大方县火电厂内,查处了一家无照、无证加油站。大方县红旗市监分局参加这次执法行动。 据群众反映,该加油站座落在火电厂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容乐观。 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该加油点于2014年7月份以来,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活动,而且也没有办理其他环保、消防、危化等相关手续。在经营期间以每公升5.00元的价格购进0#柴油100多吨,至被查获时,以每公升6.3元的价格销售出60多吨。 目前,该案已由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