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契约伦理约束 避免核心员工流失的有效途径(治理之道)

27.12.2016  15:33

发布时间:2016-18-1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项凯标

核心员工通常掌握着企业的关键知识和核心技能,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同企业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特别是面临新一轮技术变革、产业升级,企业能否赶上潮流、占得先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心员工及其贡献。因此,任何企业都不想让自己的核心员工流失。那么,如何看待和避免企业核心员工流失?契约伦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契约伦理遵循义利兼顾、人我兼顾、公私兼顾的基本原则。按照契约伦理,员工的离职选择是自由的,但应以不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为前提条件,员工只有在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范围内才能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利。契约伦理体现相关主体间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精神,这

种对等是主体间共同意志的体现,其内容是依据契约主体各方控制的资源和各自的需要通过平等协商确定的。契约伦理满足契约主体各方追求自身利益的要求,但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尽量满足利益相关方的需要。这样,才有可能形成合意、达成协议,最终实现自己的利益。契约伦理通过对契约主体各方间权利与义务的合理分配,促进相关主体自律与他律统一。

可见,契约伦理给予相关主体的自由是一种共同或多边的自由,而非单方的自由。契约伦理鼓励主体间通过平等交流协商或公平博弈,寻求最互惠的合作方式、最好的利益实现途径和最合理的问题解决方式。核心员工和企业通常是在有共同价值追求的背景下达成契约的,随着市场和企业发展变化,当员工所追求的价值与企业所追求的价值不一致、员工无法改变企业文化时,或者当员工片面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顾企业利益时,员工就有可能离开企业,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因此,避免核心员工流失,需要相关各方树立契约精神、强化契约伦理,共同作出努力。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应针对关键岗位上关键人的发展,建立核心员工流失防范机制。首先,把员工培训与企业文化培育结合起来。契约并不能从根本上对契约主体进行约束,解决核心员工流失问题,还需要从“心”出发。企业应把员工培训与企业文化培育结合起来,使员工不断增进对企业的理解和认同,能看到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看到自己职业发展的前景,真正对企业产生归属感。其次,完善招聘方法和流程,优化人岗匹配性,以市场为导向提高薪酬水平及相关管理规则的合理性。再次,建立心理契约修复机制,完善沟通机制和反馈机制,帮助契约主体各方彼此理解,跟踪员工的心理变化,尽量提升核心员工的满意度,建立核心员工与组织的良好信任关系。

从员工的角度来说,应提升自身契约伦理品质。契约的订立和履行需要以一定的伦理品质为基础,其中诚信就是一种基本契约伦理品质。应认识到,订立契约是一种合作,合作就意味着对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承诺,契约双方必须对“合意”负责。要保证合作成功,契约双方或多方必须遵守基本伦理准则,不能随意破坏或撕毁契约。践履契约是一种体现诚信的伦理活动,签订契约、许下诺言不仅意味着享有相关权利,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

从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组织的角度来说,应完善违约惩罚机制。虽然契约主体各方怀着信任的态度去订立和执行契约,但光有感情是不够的,还需要相应的惩罚措施来保证契约的履行。所以,在订立契约时,需要以书面形式规定违约的惩罚措施,包括法律上的惩罚和道德上的惩罚,并由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组织监督执行。同时,应将惩罚记录联网共享,增加当事人违约成本,降低违约率。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