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宗委积极推进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
18.12.2015 12:59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为大力推动生态寺观、文明寺观建设,保护广大信众和游客的身心健康,保持佛、道教寺观的清净庄严,维护佛、道教的社会形象,黔东南州民宗委积极推进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
一是强化认识、积极部署。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民宗部门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佛、道教团体和场所的指导和管理,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使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观念深入人心。明确文明进香总体要求、具体要求和执法重点时间节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合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是扎实推进、狠抓落实。要求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与公安、工商、质检、旅游、文物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寺观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抓好市场准入,规范香烛经营,查处假冒伪劣燃香类产品,加大场所文物保护力度,规范烧香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牢固树立“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及时部署,认真落实,确保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是加强宣传、善于结合。全州各级民宗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宗教活动场所内发放宣传材料、开设宣传专栏、专人现场讲解等方式,指导各寺庙、宫观做好信众和游客的引导,让他们充分了解文明敬香的意义,纠正烧高香、烧头柱香、烧高价香的错误宗教认识。同时,将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等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推进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促使信众敬文明香、敬“绿色”香、敬安全香,建设生态寺观的同时,不断提高宗教界法律意识,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18.12.2015 12:59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