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多措并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开辟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制度等措施,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建立和完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办法。威宁自治县为加强农民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县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加工等活动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的称号,在乡镇(办)、村、组等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农林畜牧、工程管理、经营管理、特种技艺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广大农民,均可申请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等级及专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等级为四级: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农民技术分为9类专业: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农村资源、农业机械、林业技术、水利水保、环境保护、特种技艺、经营管理。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技术工作的性质,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类职称。
开辟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因为近年来威宁自治县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民营经济组织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开辟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称评价补充了渠道,进一步调动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凡在威宁县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从事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类、安全工程类除外)、经济、会计、统计、农业、工艺美术专业技术的人员,具备相应条件可以申报参加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列和等级:通过评审方式确定民营经济组织的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类、安全工程类除外)、经济、会计、统计、农业、工艺美术6个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制度。威宁自治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通[2013]334号)、毕改领发[2014]16号精神,加大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工作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层所需的教育、卫生、农林、水利、建设、文化、社会等公共事业的服务水平,培养下得去、稳得住、能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
开展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威宁自治县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体系。通过注重师德素养、工作业绩、方法艺术、教学一线及农村教育实践经历的评价,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据悉,威宁自治县目前已完成统计专业技术岗位人才15396人、事业单位管理人才1798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5428人、工勤技能人才560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6986人,明确行文初级1965名、中级900名、高级118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核资格证书初级3068人、中级2263人、高级216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初级1166人、中级1296人、高级3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