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创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写进“三定”方案

15.01.2019  14:13

  近日,随着省级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全省陆续公布了省直单位的“三定”方案。和以往不同的是,我省紧紧抓住此轮机构改革契机,将“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到“三定”方案中,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取得重大突破。这也是我省切实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体现和改革创新之举。

  日前,记者在省财政厅“三定”方案中看到这样的表述:“增加‘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同样,省委宣传部、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以往似乎“和安全生产关系不大”的单位“三定”方案中,均调整增加了这一职责范围。

  目前,全省已有34家省直单位在“三定”方案中明确了要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覆盖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个部门。

  对于此次省直单位的职能调整,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认为,这将有效地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对于筑牢安全基础、强化责任追究、改变过去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将起到“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写进“三定”方案,作为法定职能予以明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将从本质和源头上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务实体现。”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荣告诉记者,此次“三定”方案的调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全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了基础。

  事实上,也正是在省应急管理厅的主动提请和积极协调下,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意此次对省直有关单位“三定”方案进行调整和明确,从工作制度上确保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省消防总队总队长蔡卫国认为,此举对于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消防安全责任系列规定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今后形成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五级衔接”的消防安全责任链条有着切实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我省此次“三定”方案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的调整,是全省在安全生产领域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具体体现。与此同时,在最新公布的省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中,也明确了省领导要“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省已调整了省安委会组成人员,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安委会主任职务。结合此次“三定”方案的调整和明确,我省已在省级层面初步构建了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安全监管体系。(张安妮 黄军)

[责任编辑: 吴雨 邓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