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安顺市申报省级园林城市的公示

11.10.2014  13:0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安顺市申报

省级园林城市的公示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办法〔2006〕6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照《省级园林城市(区)评选标准》,我厅按程序于2014年9月22日至23日组织专家组对安顺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进行了现场验收,召开专家评审会。我厅认为安顺市符合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以实名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  系  人:曾庆福,吕徐

联系电话:0851-5360850,5360264(传真)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

邮编:550003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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