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家违规印刷发行企业受处罚

04.06.2014  20:02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司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组成5个检查督查组,赴北京、河北、山东、四川、甘肃、陕西、湖南、广东等8个省市,对34家印刷企业、2家光盘复制企业、14家独立书店、10个报刊亭和14个出版物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督查,从而为两会期间印刷复制行业及出版物发行市场的规范稳定建起“防护墙”。

截至3月7日,检查督查组会同地方印刷复制发行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已对30家违规印刷发行企业分别作出了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处罚印刷企业18家,发行企业12家。

此次专项检查督查发现,8省市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和出版物批发市场状况基本规范,所查优秀企业展现了典型示范性。例如四川成都白马印务有限公司管理规范,通过悬挂标语、安全生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国家政策、培育安全生产意识;山东聊城新华书店图书分类精细,专门开辟了未成年人图书专区。

根据之前确定的“重在查处”的任务要求,5个检查督查组都查有所获。印刷企业的主要问题是违规印刷出版物、内部资料等。例如四川省成都永红印务有限公司,超范围违规印刷教辅类图书,被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河北省三河市祥达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违规印刷7种图书,被罚款11.89万元;山东省德州开利印务有限公司违规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被停业整顿并罚款5万元;还有一些印刷企业五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存在隐患。出版物发行市场的主要问题是存在售卖非法出版物的现象。例如北京市王四营图书批发市场非法出版物大量公开售卖;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晨枫书店批发销售明星画册类非法出版物,被罚款2万元;山东省聊城市鲁西图书城三辰图书音像有限公司销售盗版音乐光盘,被罚款4万元;还有一些报刊亭搭配销售非法报刊,发行企业管理秩序有待规范。

各地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总局、省市县多级管理部门共同查找问题、管理和执法部门联合出击的方式,旨在推动各级印刷复制发行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积极落实监管工作。记者跟随两个检查组先后奔赴山东、四川。在现场发现问题后,检查组与省市县管理部门当即向企业责任人指出,进行纠正。存在较大问题的,检查组带领地方执法部门一起现场取证、做询问笔录,并共同研究作出处罚决定。

在完成检查工作后,各检查组都会在当地召开专项检查情况反馈座谈会。总局印刷发行司司长王岩镔带队在山东德州、聊城检查后,在总结反馈座谈会上表示,这次专项检查督查地区是结合两会工作要求和往年监管实际确定的,各级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查处要到位,掷地有声;要深入研究当前监管现状,实施分类分地区指导;要做好培训教育等工作。

为了解决督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总局印刷发行司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印刷条例修订工作,研究解决跨省印刷出版物的备案和内部资料印刷管理等方面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于管理者、经营者的宣传培训等工作,营造守法经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