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制度改革顺利通过市级初验复核验收

25.06.2015  12:12

6月18日,由遵义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编办组成的市级初验复核工作组对该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行验收。验收组采取查看工程现场、问卷调查、查看资料、召开会议等形式对该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初验复核验收。

经验收组认为:遵义县通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纳入改革范围的工程已明晰工程产权、落实了工程的主体和责任、管护经费基本落实、管理模式有效,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验收资料基本齐备,同意通过市级初验复核。并根据《贵州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试行)办法》的要求,对照贵州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评分表中验收内容和评分细则,评定遵义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得分为92分,顺利通过了市级初验复核验收。

据悉,该县已完成10638件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确权;完成10501件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确权;完成188座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和重点小山塘水权确认。根据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性质来分,已确权的10638件小型水利工程,国家所有的450件;集体所有的8208件;农民用水户协会所有的43件;合伙人所有的84件;农户个人所有的1845件;社会投资者或企业的8件。(钟远清  周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