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驾考取消夜间考试 科目二、三可预约连考

31.03.2016  03:19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4月1日,公安部令第139号驾考新规将正式实施。3月30日,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新规做出解读,其中多项举措对驾驶人有利。

1、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考生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考试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2、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取消夜间考试,在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3、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和异地考试: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各类驾驶证,驾驶人持居民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

4、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单眼视障等人员驾车条件: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允许驾驶安装有专门辅助装置的小型汽车; 左手符合规定,右手手掌完整但手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单眼视障人员优眼视力达到5.0以上,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

5、调整定期体检制度: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将惠及我省16万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新部令实施前,因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一并享受救济政策。

-特别提示

◎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取消夜间考试,白天考试时,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