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环保局“三个明确”做好重点企业的监管工作
26.12.2014 19:5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我局“三个明确”加强对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努力遏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确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一是明确驻厂监督管理员职责。对国电都匀电厂、福泉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都明确驻厂监督员,驻厂期间监管人员要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设施运行情况,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日常巡检,保证自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每天查询数据传输平台(省、州、市三级),全面掌握数据传输情况,保证数据传输率在95%以上。
二是明确环境现场执法巡查制度。以瓮福、国电等重点排污企业监管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频次,采取常规监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每个重点企业现场监察不少于2次,严防企业超标排污行为。
三是明确违法责任追究。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整改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对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实施严管重罚。
截止12月25日,我局已督促完善环评审批手续项目37个,环评执行率达95%,“三同时”执行率达90%以上。下达限期治理12个,关闭企业11家,处理群众热点、难点问题40余件;日常巡查企业400余次,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5件,处以罚金32万。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6.12.2014 19:58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向守都副局长到遵义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12月17日,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