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水务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约)谈会
11月28日上午,红花岗区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约)谈会在局会商室召开,大会由局长黎明同志主持,区第五纪工委书记唐蕾同志、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人员,各在建项目施工建设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黎明局长传达了省、市水务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作了强调,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局党组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对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会上,区第五纪工委唐蕾书记作了讲话,她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第五纪工委将切实贯彻落实好工作职责,监督督促红花岗区水务局深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会议还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局党组成员与局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属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与局党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同时向局党组递交了承诺书。
最后,黎明局长在会上作了要求,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职”,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务业务工作同抓同管同落实;各在建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廉政承诺行事,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共同维护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遵义市红花岗区水务局 许宝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