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4月居民消费总水平上涨1.8%  总体水平回升

18.05.2015  22:14

本报讯 5月18日,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发布4月贵州省居民消费价格(CPI)数据。与上年同月比,全省居民消费总水平上涨1.8%,总体水平有所回升。

数据显示,4月CPI同比涨幅比3月份上升0.2个百分点。1至4月,全省居民消费总水平累计平均上涨1.8个百分点。

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构成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的变化来看,4月与上年同月比呈现“八全升”的态势。其中,受粮食、淀粉、蛋等商品价格同比上涨的影响,食品价格上涨2.5%,比3月同比涨幅上升0.3个百分点。食品仍是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一大因素,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8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受家庭服务、洗浴、理(烫)发、旅行社收费、管道燃气、维护修理费等商品及服务项目、停车费、飞机票等价格上涨的影响,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2.0%、1.0%、4.6%、0.6%、0.2%。此外,衣着上涨0.9%,低档卷烟、啤酒价格上涨影响烟酒价格上涨0.7%。

从环比来看,与3月相比,“八大类”呈“4升1平3降”的态势。受鲜蛋、猪肉、活鸡等商品价格下降的影响,食品价格下降0.1%,其中:鲜蛋下降3.5%、猪肉下降2.2%、活鸡下降2.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衣着、烟酒价格分别上涨0.8%、0.1%、0.5%、0.1%;居住的价格持平;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分别下降0.1%、0.1%。

(王品 本报记者 牛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