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涉检纠纷调委会

21.06.2014  16:56

  本网红花岗区消息   前不久,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涉检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标志着该区检调对接工作走上了规范化、长效化发展的新阶段。

  此次成立的红花岗区涉检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检调对接相关文件精神成立,在以该区司法局长为组长的检调对接协调小组指导下办公,调解室设于该区检察院。该调解委员会以检察环节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申诉执行和解以及其他涉检矛盾纠纷的调解为主要工作内容,依托社会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涉检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在调解室主持下自愿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权利义务明确,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履行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经过慎重筛选和考核,任命遵义市远度律师事务所五名律师为该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据了解,该区检察院每年所审查的案件中,有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或因一念之差走上犯罪道路,且犯罪性质较为轻微,调解室的成立本着教育挽救和化解矛盾的目的,能够进一步化解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激烈矛盾,达到帮教和减少危害社会的犯罪因素和缓解社会矛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