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保华乡实业煤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03.02.2015  18:09

水城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根据《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切实解决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保华乡实业煤矿)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生活环境恶劣的问题,经研究,同意建设贵州峄兴矿业有限公司(水城县保华乡实业煤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水城县保华乡。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034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9550平方米,户数100户。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区道路、绿化、亮化、供水、供电、围墙、垃圾池等相关附属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511万元,其中配套基础设施357万元。资金来源:(一)配套基础设施以外的其他投资全部由地方自筹解决;(二)配套基础设施投资除申请国家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一年。

  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