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七项措施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05.06.2014  17:35
本网讯(通讯员 闫宏 刘子嘉)为进一步增强统筹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能力,确保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近日,黔南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人口计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从七个方面提升全州人口计生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认识,实行计生工作“书记抓、抓书记”责任制。在全州落实州、县、乡、村四级党的“书记抓、抓书记”计生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的书记是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提高认识、带头研究落实任务、带头解决困难和问题、带头督促到位,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是坚持目标考核,坚决兑现落实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不力导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未完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主要领导,将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三是着力改革创新,建立基层长效工作机制。大力破解人口计生基层社会管理难题,整合部门公共政策资源,夯实村级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双诚信双承诺”和“三按月”工作模式,建立基层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对村级计生工作事项量化绩效管理,织牢社会管理网底,发挥村干部的积极作用。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要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与加强当前工作进程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孕前免费优生检查和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要摸清底数,分类实施,用3-5年时间分解生育压力,倡导不抢生、不扎堆生育,有效缓解卫生、教育等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压力,确保全州生育水平的总体稳定,人口均衡发展。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配齐配强计生干部队伍。要加强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机构领导班子建设,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培养、保留计生工作骨干,发挥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督查作用。各乡(镇、街道)按人口规模比例每3000人口配备1名乡(镇)卫生计生办工作人员,以保证卫生计生管理工作的需要。每个乡(镇)妇幼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至少配备专业执业医生2名,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名,护士2名,专业检验人员2名,药学专业人员2名,影像专业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1名,以满足乡(镇)妇幼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的基本需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配齐配强乡(镇)计生协会人员。配齐配强村级计生主任(专干),做到“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村级计生主任(专干)的报酬不得低于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报酬,并为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六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实施县乡两级绩效目标考核奖励制度,以季度考评结果为准,对完成工作任务的计生工作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对完不成任务、工作失职的给予处罚。 七是部门配合支持,形成计生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整合政策、项目等资源,支持计生家庭率先实现小康,在制定实施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时,要做到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有机衔接,出台的政策要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推进,为全州新一轮的后发赶超,争比进位,同步小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编辑 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