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州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

13.01.2015  12:20

 

1月9日,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市设分会场。黔东南州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访局、州监察局、州林业局、州国土局、州民政局、州档案局、州财政局、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州调处办等部门负责人3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黔东南副州长潘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黔东南州林业局局长、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吉科通报了2014年全州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全州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对2015年全州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潘亮指出,2014年全州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维护全州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指出,全州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排查化解面临着严峻形势,一方面,随着土地、林权等改革的不断深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深入实施,城镇化、工业化用地的迅速增多,全州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呈多发性、爆发性趋势,已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另一方面,一些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原因复杂、时间跨度大,取证难、结案难,历史遗留问题多,调查、调处、化解的难度很大。

潘亮要求,一是要强化措施,扎实推动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一要深入分析研判,立足于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二要构建大调解格局,建立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组织调解、社会调解的联动机制。三要明确化解责任,及时予以化解,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四要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完善和落实信息收集、报送、研判制度,确保在发生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时反应灵敏、妥善处置。五要强化调处队伍建设,规范设置调处机构,落实编制,配齐配强人员,充实、稳定调处队伍,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办公条件,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二是要加强领导,确保全州山林土地权属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党政一把手要牵头抓总,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二要强化督查督办。州、县市要采取经常性督查与突击性督查相结合、现场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做好督查工作。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