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清理工作 中职医卫专业必须批准备案

05.08.2014  11:56

    我省今年将对已批准开设医卫类等专业的职业院校进行全面清理和备案,以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开办医药卫生类及相关专业,未经批准备案,一律不得招生。

    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昨日联合发文称,我省将对已批准开设医药卫生类等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进行全面清理和备案。9月15日前,省级专家工作组将赴各地复评,并于10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具备开设医药卫生类及相关专业资质的学校名单。对未通过复评的学校将进行为期一年整改(整改期内停止该专业招生)。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直接认定为不达标学校,取消该专业开设资质并立即停止招生。

    同时,我省还明确:开设医药卫生类及相关专业应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开设。未经批准备案的学校及专业一律不得招生。原则上,非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不得新办医药卫生类专业;不得在非医药卫生类学校设立校外办学点;不得与非医药卫生类学校联合新办医药卫生类专业。已获批招生的专业,要按照要求进行专业建设,学生在完成教学规定要求并经考核合格,应颁给符合国家目录的毕业证书并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