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就残疾人保障立法开展调研和问卷调查
“将残疾人康复机构中从事教育活动的人员纳入教师序列管理,为残疾人康复机构留住人才……”欢乐船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负责人张远梅建议。
“加大对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的投入……”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有关负责人建议。
“政府应当对社会举办的托养机构,在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扶持……”贵阳林桧阳光家园负责人吕昕烛、部分残疾人家属建议。
2014年4月4日上午,法工委主任路良带领调研组一行,先后到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云岩区欢乐船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民办)、乌当区贵阳林桧阳光家园(民办残疾人托养机构)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调研过程中,还随机进行问卷调查。
调研组一行边走、边看、边问、边记,实地查看了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假肢适配点、康复训练室、听力检测和训练室、家长学校、智力残疾儿童课堂、残疾儿童创作室等。走访结束后,召开了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负责人和部分残疾人士、残疾人家属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他们对残疾人保障立法的意见建议。
张远梅,省政协委员,长期从事智力残疾儿童尤其是自闭症儿童的康复训练和研究,于2007年创办了欢乐船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目前该中心收治有残疾儿童100余名,有20余名残疾儿童因场地有限排队等候。“嘿嘿”,“嘻嘻”,看见孩子们阳光般的笑容和欢乐的表情,调研组一行深刻感受到了机构举办者的伟大和残疾人家庭的不宜,更感受到了立法工作者身上那份沉甸甸的责任。
吕昕烛,贵阳林桧阳光家园负责人,也是一位残疾儿童的母亲,创办残疾人托养机构已近5年。该机构位于乌当区东方镇鱼洞峡内,因道路施工,调研组辗转来到林桧阳光家园,一个风景秀美的地方。碰巧,因为是周五,有近10位残疾儿童家长来接孩子,调研组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现场组织了座谈和问卷调查,逐一听取了他们对立法的意见建议,认真倾听了他们的困难和利益诉求----“孩子长大了就业怎么办”“父母离开了,孩子怎么办”“能不能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等等。立法工作者与利益群体的再次面对面交流,在增加保障力度、加大对社会举办的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扶持、完善法规的可操作性方面产生了共鸣。座谈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半,临别时,家长们表示,将继续关注残疾人保障立法,提供更多的意见建议。美丽的山村,明媚的阳光,一次立法意见的完美对接在这里实现,利益群体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政府的关爱和社会的力量,立法工作者也收获了来自基层的呼声,来自特殊群体的诉求。
调研结束后,法工委主任路良表示,精细化立法需要精细化服务,法规案进入法工委承办环节后,类似的专题调研要经常开展并形成制度。4月4日下午,法工委即组织有关处室对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就拟增加的内容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近期,法工委将召开会议,对《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在征求意见阶段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为法制委员会、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
欢乐船儿童康复训练课堂
林桧阳光家园与家长座谈
托养机构儿童创作作品
残疾人家属认真填写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