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开展巩固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村寨建设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多措并举巩固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建设。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务部门协助,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具体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住建局负责房屋立面整治及村庄环境整治;县环保局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县旅文局负责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县水利局负责人畜饮水工程等;县交通局负责村外道路建设及管护;县农业局负责“美丽乡村“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寨建设;各乡镇、村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申报、组织投工投劳等。
加强资金保障。县综改办每年争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954万元,县财政及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和整合农业、住建、交通、水利、环保、旅文局、卫生等部门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小康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加强村支两委战斗堡垒作用。小康村寨的申报、实施要以村支两委为主体,按照一事一议示范村寨建设申报程序,召开村民会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党员、村支两委在建设中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健全工作机制。在原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党政引导、村寨自治、部门服务、整合资源“和”政府补助、部门指导、社会赞助、群众自建”的原则,进一步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督促检查、物资管理、项目申报、立项审批等工作制度,确保小康寨建设有序推进。
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整改问题。由县督办督察局牵头,县财政、综改办、水利、建设、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小康寨项目申报、实施、物资管理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和同步小康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德江县水务局杨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