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组织全市食品从业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制警示教育

13.08.2015  16:44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1日,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600余名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法人代表业主负责人开展食品从业者食品安全法制警示教育。通过监狱刑食品安全服刑人员特殊教育的警示性和现场教育的感染力,让广大食品从业者从思想上受到剧烈冲击,尚德守法,敬畏法律,全面落实好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消费者负责,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为老百姓把好其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质量关。

              在法制警示教育中,食品安全服刑人员从自身如何制作生产有毒有害蕨菜、销售假冒茅台酒,如何走上食品犯罪道路及自身的忏悔,希望广大食品从业人员要以他们为戒,千万在从业的过程中不要触碰法律红线,不突破做人、做事底线,要依法诚信经营,进行了现身说法。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分别从我国刑法对打击食品领域犯罪的各项规定,刑法对有关食品安全的刑罚,安顺市在严厉打击食品犯罪过程中所采取的各项举措、取得的成绩等不同的层面,结合近年来安顺市所打击的安顺开发区金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地沟油)案、安顺西秀区大西桥吴某某、凌某某收购销售大量病死猪肉案、安顺西秀区西航办西市村邓某某、郭某某制售假冒伪劣茅台酒等名酒案,给参加警示教育的所有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案例丰富的法制宣讲。

            法制宣讲后,安顺市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代表分别代表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向报胡企业发出倡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认真履行经营者法律义务,守法经营、诚实有信;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抓好产品质量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自觉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决不赚取丧失良心道德的“黑心钱”,做“讲诚信、讲良心、讲道德”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接受来历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强行业自律,拒绝不安全的食品进入市场,全面推进和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销售的食品,落实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问题食品主动下架。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安顺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秦锦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杰、安顺市人民检查院副检察长褚代忠、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陈佳宏等领导参加食品安全法制警示教育。

(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