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获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968万元

05.07.2016  13:50

日前,贵州省财政厅、林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足额下达了毕节市2016年省级财政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68.32万元,纳入生态补偿的集体地方公益林为615.10万亩。

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对毕节市地方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用于毕节市地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保护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该项资金的及时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地方公益林管护提供了基础,为地方公益林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于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维护生态安全、提高林农收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毕节市将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及《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补偿的兑现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到林权所有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