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落实案件交叉审理办法

31.07.2015  16:20

    近日,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纪委组织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学习了区纪委印发的《平坝区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交叉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纪委案件交叉审理,能整合派出纪工委和乡镇纪委办案力量,加强之间的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天龙镇纪委将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严格按照程序,移送调查资料进行交叉审理。同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