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公布2016年二季度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数据

10.08.2016  14:44

    2016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83.40亿元人民币,流出65.14亿元人民币,净流入18.26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462.11亿元人民币,流入82.94亿元人民币,净流出379.18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6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2.77亿美元,流出9.97亿美元,净流入2.80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70.75亿美元,流入12.70亿美元,净流出58.05亿美元(见表2)。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