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召开2016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11.03.2016  20:00

  3月7日,毕节市召开2016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民宗委主任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表彰了2015年度各县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签订了2016年民族宗教目标绩效管理责任书,各县区民宗局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圆满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要坚持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紧扣“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努力开创“十三五”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在民族工作方面,一要做好民族地区脱贫工作,二要整合推进“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特色小镇”建设,三要扎实推进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四要统筹推进民族社会事业发展,五要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六要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在宗教工作方面:一要抓好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学习,二要是构建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体系,三要形成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四要筑牢抵御敌对势力渗透基础,五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毕节市民宗委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市民族中学主要负责同志、委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各科室(队)负责人,市民族(宗教)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自治县、区)民宗局局长、分管宗教工作的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