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十大保险赔案出炉

19.03.2015  03:44

湖北日报讯 (记者赵峰、通讯员陈晓珞)2014年,湖北保险业实现保费700.23亿元,财产和人身各类保险赔付给付金额达230.64亿元。10日,由湖北省保险学会组织评选的“2014年湖北保险业十大典型赔案”出炉,涉及企业和家庭财产险、责任险、出口信用险、机动车辆险等。

湖北省保险学会秘书长史述才介绍,现行灾害经济损失通常有保险补偿、财政救助、自保补偿和社会捐助四种补偿形式,财政救助不能满足经济损失者的补偿要求,自保补偿无法进行风险转嫁,社会捐助为慈善行为,商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损失补偿机制。“过去一年,全省保险理赔集中在大病保险、农业保险、企业财产险和责任险四大类,较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

十大典型赔案分别是:湖北电网“2·8雪灾案”获赔2300万元、襄阳旱灾获赔水稻保险2073万元、汉川市农民获新农合大病保险赔款1827.31万元、荆州小型飞机训练坠毁获赔1800万元、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企业挽回损失1464万元、宜昌国贸大厦库存商品遭受水灾获赔330万元、武穴暴雨受灾水稻保险获赔303万元、运砂船洞庭湖事故获保险理赔300万元、客户驾车不幸落水身亡获赔300万元、客车异地交通事故获赔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