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11.05.2015  17:57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5〕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给孩子适宜的爱。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延长宣传时间。


  三、活动内容


  以深入贯彻落实《指南》为核心,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诚信教育,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宣传活动和教育服务,向幼儿园、家长和全社会传播正确的保教理念和科学的育儿方法,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


  四、活动重点


  (一)深入贯彻落实《指南》。针对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过度保护、过高期待、过分控制、过于放任以及忽视幼儿自身的发展需求等方面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尊重幼儿的独立人格,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倾听幼儿的心声,陪伴孩子共同成长。


  (二)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造性融入幼儿园环境;发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促进幼儿健康、语言、科学、社会和艺术方面发展的特色活动,加强对幼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启蒙教育。


  (三)加强诚信教育宣传。通过游戏故事、儿歌等形式对幼儿进行诚信教育,增强幼儿诚信意识,培养幼儿诚信品质,让广大幼儿家长意识到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四)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五、活动形式


  (一)教师学习研讨。组织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如:专题案例研讨、现场观摩、专题论坛、主题征文等,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二)家长育儿指导。省将在贵阳市开展大型学前教育综合活动,以《指南》为核心,促使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如:专题讲座、文艺表演等;各级各类幼儿园可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强化训练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各地幼儿园要加强对所在社区散居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指南》宣传培训,帮助他们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三)社会广泛宣传。各地教育行政部分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挂图、宣传册及手机等各种媒体,针对公众关心的育儿话题,将《指南》的理念、方法用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科学保教的共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正确理念、宣传科学知识、争取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与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紧密结合,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建立长效宣传机制。要认真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精心安排,落实必要的经费,积极整合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相关学术团体、幼儿园和各种大众传媒力量,精心组织宣传月系列活动,确保宣传月活动在各县(市、区、特区)、幼儿园顺利开展。实施方案于5月19日前报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


  宣传月期间,各地教育局要对所属县(市、区、特区)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县(市、区、特区)宣传月部署和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


  (二)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活动实效。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教育厅将于5月23日委托贵阳市教育局举办“2015年贵州省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实际,组织具有地方特点的启动仪式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


  (三)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导向正确。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


  (四)及时交流总结,注重经验推广。各地要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实施、成效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以市(州,含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为单位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并形成图文并茂的活动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同时,各地要及时上报活动月实施方案,上传活动相关文字及图片,我厅将在教育厅网站实时分享。


  联系人:王艳梅


  电话(传真):0851-8528333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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