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黔建设字〔2015〕10号
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字﹝2013﹞182号),2014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执行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4﹞49号),要求凡2014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均需上报统计报表。
为确保我省各勘察设计企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的要求,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省内勘察设计企业应重视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履行好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持有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注意上报时限,过截止期限后,上报数据将不被接受,由此会影响到企业的诚信记录。
对没有上报统计数据的勘察设计企业,我厅会在每个统计时点结束后,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汇总未报数据的企业名单,并在省内网上通报,作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是勘察设计行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希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和2015年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的报送工作。
请持有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勘察设计企业填报后直接通过系统在线发送统计年报数据。没有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按照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格式(见附件)直接发电子邮件到贵州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邮箱,报表名称务必注明申报企业名称。
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851-85360613,0851-85360130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2.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有关要求的说明
3.2015年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季报)
4.2015年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年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6日
【下一条】关于2014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