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殡葬改革 贵阳土地节约500多亩
昨天,在贵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上,贵阳市民政局递交的关于《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显示,早在2005年,贵阳市在遗体火化率、骨灰处置率,率先在全省实现100%的目标,3.34万亡故居民享受惠民殡葬。18年共遏制乱埋乱葬1.5万多座坟墓。
18年共遏制乱埋乱葬
1.5万多座坟墓
今年4月中旬至6月上旬,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的评估工作组,对《办法》进行了后评估,并深入到乡镇、社区、殡葬服务机构、企业召开多次座谈会,最终形成评估意见。
昨天上午,贵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封心太向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对《办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对该《办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不足进行了总体评估。
拒不完全统计,从1995年12月15日《办法》颁布实施后,18年来,有效遏制了乱埋乱葬、占道挺尸、违规占用耕地墓葬等行为。为满足人们群众的丧葬需要,贵阳市还先后兴建了一批殡葬悼念场所和公墓,全市累计减少了环城林带和耕地范围内葬墓1.5万多座,共节约土地500多亩。
2005年,贵阳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遗体火化率100%、骨灰处置100%的目标,在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惠民殡葬全省率先全覆盖
免除亡故居民2236万元基本服务费
记者从贵阳市民政局局长梅俊的书面报告上了解到,该市殡葬改革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惠民殡葬举措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报告显示,从2011年7月起,贵阳市率先在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和息烽县等6个区(市、县)开展免除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即:免除遗体接运费、单间停放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共计742元)试点。
到2012年5月,进一步扩大了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对全市城乡低收入群体、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实现全免除;2013年3月,再次扩大了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对全市亡故居民(暂住人口及外来人员除外)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
截止2013年12月,全市共为3.34万名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2236万元。
此外,自2011年以来推出的公益免费墓区试点,对亡故居民实行生态节地葬目前已有87为逝者通过该方式进行了安葬。
问题: 面对“殡托” 无处罚依据
尽管《办法》为贵阳市的殡葬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对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执法和管理仍然是一个空白点;农村公益性墓地对外销售,《办法》中也无依据出处罚,监管存在诸多盲点。
在执法过程中,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发现在医院或殡仪馆存在着一批介绍黑车拉运遗体,或利用死者家属悲痛心情赚取利益的“殡托”,工作人员虽进行了查处,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撑,处罚力度不够,很多“殡托”屡教不改。
“私运遗体存在着传播疾病、扰乱殡仪运输秩序等问题,社会危害大,但《办法》对私运遗体的处罚力度小,加上民政、公安、路政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不厚等原因,仍有部分不法人员铤而走险”梅俊的报告如是说。
同时,近年来的医患矛盾日益突出,个别法律意识淡薄的群众会在医院设悼念厅会灵堂,扰乱医院正常秩序,《办法》中只作出了禁止在医院设灵堂的规定,没有相应处罚条款,在执法中收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