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29.04.2016  23:19

黔教职成发[2016]113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职业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每年5月第2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决定,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能力,根据《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全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2016年5月8日—14日
  
  主题:弘扬工匠精神 助推同步小康
  
  二、活动形式
  
  各地、校要创新设计开展系列活动,确保将职业教育活动周办出特色。
  
  1.印制《省教育厅厅长致全省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帮助初中毕业生客观认识自己,全面了解职业及职业生涯,掌握职业生涯设计的基本方法,引导初中毕业生正确选择志愿。各地要部署初中学校做好公开信宣传讲解工作。
  
  2.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3.举办职业院校开放校园活动。活动周期间,各职业院校要开放校园,设置职业教育成果和职业教育就业案例宣传版面,提供现场咨询等,展示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和各专业育人过程。面向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放实验、实训室,演示职业教育实训活动,让群众了解职业教育,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4.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各职业院校充分利用专业特色优势,到社区或人口密集区域为居民开展电器修理、美容美发、健康服务、健康饮食咨询、汽车使用与保养知识推广、职业礼仪展示、招生就业咨询等为民服务活动。活动周期间,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周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人口密集区域开辟为民服务场地,保证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新闻宣传。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宣传部门,做好在活动周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围绕“弘扬工匠精神 助推同步小康”活动主题,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着力宣传职业教育政策、职业教育成果、优秀毕业生事迹和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的典型事例报道。以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和我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国家及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优秀技术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宣传职业教育先进办学经验和典型事迹,着力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6.举办职教脱贫论坛。围绕职业教育如何服务脱贫攻坚,省教育厅将举办专题论坛,邀请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州、县政府,职业院校负责同志参加。
  
  7.开展集中招生宣传。组织职业院校开展集中招生宣传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要成立“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州教育局、省属职业院校于5月5日前将本地(校)《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上报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2.省教育厅将安排检查组对各市、县、学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各省属职业院校的活动总结于5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