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公布2014年贵州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黔学位办〔2014〕1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黔学位〔2013〕491号)精神,为深化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我办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贵州省学位办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黔学位办〔2014〕5号),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决定对审核通过的20个研究生工作站计划、5个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计划、20个研究生卓越人才计划和20个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课题计划(见附件)予以立项,特此公布,为做好建设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此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为契机,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模式、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途径,充分发挥各类计划在研究生培养和创新引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的社会服务水平。对获立项资助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所在单位要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予以支持,如未按规定给予配套经费的,将减少该校第二年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名额或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全过程管理,三年建设期应进行中期自评及自我验收,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切实改变“重申报争取、轻建设管理”现象;省学位办将建立健全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审查机制,对建设期满3年的各类创新计划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不力的,视问题严重责成承担单位限期整顿或暂停计划实施。各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完成情况和结题率将直接与本单位下一年度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源配置挂钩。
三、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负责人在11月14日前,进入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 http://ky.gzsedu.cn )填写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建设计划书,待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水印的建设计划书(A3纸双面打印骑逢装订)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1日前报送我办,并按照建设计划书尽快实施。
联系人:熊星、何志全、白国辉; 联系电话:0851-528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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