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24.02.2017 00:4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会议指出,2016年,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贵州实际,切实履行餐饮服务及流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较好地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各项任务,全省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餐饮服务环节:一是做好四类场所“两证”合一整合调整工作。全面开展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整合调整工作;二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食品添加剂”、“鲜肉及肉制品”、“面制品”、“火锅底料”等为重点品种, 以学校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铁汽运车站、民航周边、农家乐和游客接待量大的酒店宾馆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省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单位共82791家,其中,A级单位294家,B级单位2947家,C级单位79550家,量化分级管理率占应评定总数的93%,大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四是试点先行,因地制宜,进一步推广 “明厨亮灶”。将“明厨亮灶”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管理、诚信建设及示范创建、监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创建“明厨亮灶”工程,全省已实施“明厨亮灶”餐饮单位33091家,占已获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总数的28%;五是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以旅游景区、农家乐和游客接待量大的酒店宾馆等为重点区域,着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2016年,全省共申报创建示范景区25个,示范乡镇(街道)85个,示范单位298个;六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严格实行乡村流动厨师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全年共统计农村集体聚餐75034次,申报备案70633次,申报备案率94%,备案指导率为100%,2016年全年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流通环节:一是较好地完成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完成了打造“黔系列”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贵州年货节活动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专项暗访督察中,全省食品市场没有发现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督查中,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得到督查组的高度认可。二是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校园周边食品、蔬菜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10多项专项整治,配合省打私办、省公安厅、省粮食局、省盐业局等部门开展了冷冻肉制品、盐业市场治理、走私大米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了全省食品市场。针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采取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县(市、区、特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进行了督查调研,积极开展“暗访”、“回头看”, 杀“回马枪”,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开展飞行检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媒体以《贵州以查促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等为题进行报道。三是强化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完成全省食品经营主体普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行为;强化食品监督抽检监管作用,全年共完成国抽2277批次、省抽7551批次,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1.63%、1.13%,对不合格食品责令停止经营,依法进行查处;为加强日常监管中食品快速检测能力,争取了414万元专项经费在大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了18个检测室、为全省88个县配备了价值874万元的快检设备。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异地检查和交叉互查等方式,大力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会议对2017年食品经营监管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二是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三是建立实施区域监管责任工作机制;四是认真做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五是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六是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七是深入推进餐饮示范工程创建;八是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九是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工作。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完善食品流通监管指导、监督、激励、考评机制;制定出台贵州省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办法;构建全省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食盐市场监管调研。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备案;加强食品经营日常监管;组织完成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三是坚持重典治乱,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食品监管;深入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不合格食品处置工作。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4.02.2017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