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上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31.03.2015  20:23

黔建建字[2015]114号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贵州省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上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争创“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总体提升,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安全文明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根据《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黔建施通〔2007〕146号)的要求,请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落实,将上半年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申报资料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送贵州省建筑安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5360361、5360380(传真)。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