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普高明年起免除贫困生学费 缴费“先免后补”

09.11.2016  20:06

    11月8日,贵州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下发通知,要把国家和贵州省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制成“明白卡”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上。

    贵州省教育厅要求,确保于2016年10月底前,将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并全面完成2016年秋季学期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所收取学费的退费工作。

    通知提到,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先免后补”的方式,在开学时不再收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的学费。学校免除学费的资金缺口部分,按照程序逐级申报,由财政部门将免学费资金补助给学校。

    此外,为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力度,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在2016年10月底以前,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政策宣传、申请受理、资料审查、资金配套、资金发放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限期进行整改,省教育厅将在近期组织督查。(记者 罗镇武)

 

[责任编辑: 刘昌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