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5〕257号

10.07.2015  21:52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

市“7.5”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7.5”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建质电〔2015〕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防施工坍塌事故的专项治理力度,切实提高对事故的预防能力。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7.5”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