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普查
22.01.2016 13:0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普查工作采取现场走访与非现场调查结合、主体普查与监督检查结合、主体普查与许可管理结合等方式,详细统计各地获证食品经营主体、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未获证小食品店、未备案小食品摊贩等食品经营主体的基本信息、经营规模、经营种类等相关情况。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经营许可部门要把普查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一项重要工作抓紧落实,掌握详实的第一手材料,建立起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市场状况的各类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台账,使监管工作有的放矢,监督职能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普查工作措施,突出普查重点,做好任务分解,做到普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要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开展普查数据的统计工作,切实做到辖区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2.01.2016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