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申请首例强制执行 环保行政处罚案 

16.03.2016  11:11

    近日,开阳县生态局就未执行到位的一例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开阳县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例。

    据了解,开阳县金中镇村民涂某某因擅自在金中镇从事砂石加工、销售,2015年7月被开阳县生态局处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2016年3月初,涂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向环保行政部门陈述申辩和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确定的义务。开阳县生态局遂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刘磊)

[责任编辑: 庞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