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教育系统2015年引进(选调)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试行)

16.06.2015  18:15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系统2015年引进(选调)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提高办学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选调)优秀教师进入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选调)人数

    (一)本次原则引进(选调)中、小学教师12名;幼儿园教师4名(具体岗位详见《贵阳市南明区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引进(选调)优秀教师学科一览表》)

    (二)符合引进类教师条件且通过面试的,如超过本次引进(选调)学科人数可不占本次引进(选调)人数限制,由区引进(选调)领导小组调剂安置。

    二、引进(选调)条件

    (一)引进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相应学科的中、小学特级教师,省市级骨干教师、教育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幼儿园特级教师,省市级骨干教师、教育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中小学教师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幼儿园教师具有幼儿教师系列一级及以上职称。

    3.中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6.有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励。

    7.中、小学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持普通话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证书。

    8.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9.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引进教师优惠政策

    (一)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教育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可免试教进入面试阶段,以上人员如经我区聘用,可享受:(1)按相关规定办理配偶随调。(2)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3)在服务期五年内,每满一年给予住房补贴人民币贰万元。

    (二)市级骨干教师、教育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享受市级政府特殊津贴的,可免试教进入面试阶段,以上人员如经我区聘用,可享受:(1)按相关规定可办理配偶随调。(2)可解决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3)在服务期五年内,每满一年奖励住房补贴人民币壹万元。

    (三)如符合省、市人才引进标准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引进(选调)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7日—28日

    上午9:30—12:0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贵阳市博爱路24号)。

    (二)报名要求(按引进、选调条件提供)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为:个人简介、有关证明材料(含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证件材料清单(各一张)、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并填写《南明区教育系统2015年引进(选调)优秀教师资格审查表》。

    2.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即发放试教(面试)通知书。

    3.本次引进(选调)按学科进行报名。

    4.本次引进(选调)不收取报名费,其余费用由应聘者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