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对4•08”张某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及有害信息案一审宣判

06.08.2015  12:29

7月29日,在省、市、区三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高度重视及其办公室全力督导和有关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下,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4.08”张某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及有害信息案,以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没收其作案工具。

碧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今年1月来,被告人张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其所租住的碧江区共青路阳光杰座7单元502室,私自架设服务器开办淫秽色情网站,多次上传更新淫秽信息,并在该网站首页设有广告位招租信息。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服务器硬盘内的703张图片、297部视频、136个BT种子均属淫秽物品。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互联网上购买动态域名开办淫秽色情网站www.yue9999.com,中文名为亚洲电影。并向该网站上传多部淫秽视频及色情小说,并用移动硬盘存储、更新网站内容。通过网站首页预留广告位,设置广告位价格表,以QQ聊天方式与他人洽谈广告费,因收费过高导致无人向其网站投放广告。4月8日,被告人张某某被我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3条,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确凿,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应当以复制传播淫秽物牟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碧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设立淫秽网站,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鉴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3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之规定,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对此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作出了以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