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总工会强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建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使工会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更好地服务职工,黔东南州总工会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围绕“一县一特”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的工作思路,综合推进“建会、建制、建家”工作。
职工在25人以上的企业,投产半年内必须单独建立工会组织以及经审、女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职工在25人以下的小微企业,按同一区域、行业相同或相近可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工会委员会。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具备条件的,应建立工会联合会。在小微企业多,经济较发达的重点乡镇(街道),应建立工会联合会,管辖辖区内的社区联合工会委员会。 结合县域经济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建立行业性、产业性工会联合会,管辖行业、产业内各企业工会委员会和小微企业联合工会委员会,形成“一县一特”的工会组织特色。按《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一般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担任,配备专兼职副主席和专职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双亮”覆盖面达80%以上。
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劳动竞赛、文体活动、技能培训、困难职工帮扶等工作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大会,推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和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合同,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支付保障的机制。
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争取同级党组织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建立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为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要按照“有班子、有牌子、有公章、有办公室、有场地、有经费、有制度、有业绩”的“八有要求”,统筹推进职工之家、职工书屋、职工帮扶服务工作站(点)建设。州总工会对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和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每个给予5000元的补助经费;对建成并通过验收的行业性、产业性工会联合会每个给予4000元的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