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九成微企享受所得税优惠

08.12.2014  11:02
        (记者 田洋)税收政策释放惠民红利,我省小微企业今年迎来一场提速发展、做大做强的“及时雨”。截至10月23日,我省共有3892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计享受减免税优惠1221万元,优惠面已达94.08%。 

  省地税局充分认识到,我省地处山区内陆的省情决定了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为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真正惠之于民,省地税局今年来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服务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全力把扶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使全省小微企业及时享受到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激励效应进一步放大。

  省地税局积极会同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支持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给予相关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方面的减免优惠,受到纳税人的欢迎和肯定。从今年9月开始,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开展历时47天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项清理行动,重点解决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存在的纳税人政策了解掌握不全面、少数纳税人因优惠力度小而不愿主动申报享受,以及有的基层地税机关政策执行不到位、办理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

  全省地税系统把加强政策扶持与增强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公开税收政策咨询电话,随时受理有关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电话咨询,确保税收政策咨询渠道通畅。结合各地税机关办税厅纳税服务新模式的推行,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办税环节和办税手续,为小微企业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切实方便小微企业办税,让纳税人省时、省心、省力地享受到政策优惠。

  据省地税局负责人介绍,由于我省之前出台的“3个15万元”优惠政策,已明确小微企业缴纳的税款中省级及以下地方留存部分总额由财政部门进行等额奖励,总计不超15万元。由于门槛低且无涉税风险,而省内大部分小微企业规模小、盈利低,纳税额和减免税额都较少,故导致目前少数小微企业在申报享受现行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高。针对此情况,省地税局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和纳税服务力度,让我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及时分享改革红利和政策红利,同时将积极争取国家税务总局加大对西部地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让我省更多小微企业得到更大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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