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开区为打击恶意欠薪 项目开工前先交保障金

02.09.2016  15:05

  昨日,记者从经开区人力资源局获悉,为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经开区出台了包括“在建筑领域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多项举措。要求项目开工前,必须先交保障金;项目竣工后,工资结算清楚后,相关部门才可发放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据介绍,为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经开区人力资源局积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及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并出台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在建筑领域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务工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等多项举措。

  其中,在“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方面,经开区要求所有项目开工前,需有人力资源局出具的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存储证明,才能允许施工单位开工;同时,施工单位须将务工人员花名册交区人力资源局进行用工备案,当项目竣工验收时,由区人力资源局出具相关工资结算证明材料,方可发放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截至目前,经开区已完成存储保障金项目19个,存储工资保障金2140余万元。

  (记者:周璟 侯川川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