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侵吞扶贫专项资金 16人移送司法机关
06.06.2016 16:23
本文来源: 新华
6月3日,遵义汇川区纪委第二纪工委向媒体通报了查处的一起侵吞扶贫专项资金的窝案。
2012年初,汇川区高坪镇组织对杨梅产业化扶贫项目进行验收时,发现还有120亩未栽杨梅。事后查明,此系有意而为,“120亩”只是虚列的亩分,套取的7.8万元补助款被该镇分管农业(含扶贫)的副镇长刘某、原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庞某某、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扶贫工作的人员杨某某、镇水利站站长宋某某4人私分,每人分得1.95万元。
另查明,刘某等又虚报支出套取17万元工作经费和扶贫资金作为“福利”揣进了自己的口袋,其中,刘某分得5.1万元,庞某某分得1.85万元,而一般工作人员分得2000元。
2013年,高坪镇高丰合作社实施马铃薯产业化扶贫项目,不经政府采购,在取得副镇长刘某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同意后即由合作社自行采购马铃薯种子。为此,合作社姚某某、王某某签订虚假合同,套取马铃薯价差16.675万元,与12个种植户共同私分。
近日,汇川区纪委第二纪工委将案件查结后,涉案的16人(副科级领导1人,一般领导3人,种植户12人)均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刘鸿)
[责任编辑: 刘昌馀]本文来源: 新华
06.06.2016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