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防总队公布第33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03.06.2016 00:05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阳6月2日电(通讯员 李建平)近日,贵州省消防总队公布全省第33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为6个月,名单涉及18家单位,5名个人。
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18家单位分别为:安顺市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奥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屏县中医医院、榕江县六和置业有限公司、贵州省建筑工程联合公司、贵州瓮安县晶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铜仁市新世纪网络中心、万山区小太阳幼儿园、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贵州遵义新天地电影有限公司、贵阳骐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阳瑞金酒店、贵州卡赛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森科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市腾祥城市轨道交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腾祥迈德国际写字楼)、贵州金晶麦霸餐饮有限公司(贵阳麦霸量贩KTV)、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双流分社。
5名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个人分别是:镇宁自治县好多多购物广场(经营者凌建伟)、唐涛(安顺市黄果树风景名胜区贵宾酒店经营者)、聂先跃(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明珠洗浴保建中心)、陈红兵(贵阳市南明区红兵毛家饭店)、朱磊(贵阳小河红兴百货经营部)。
据了解,这些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主要包括:未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施工现场未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营业期间擅自封闭安全出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 罗近人]本文来源: 新华
03.06.2016 00:05